《武漢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計劃7月1日起施行。5月12日,武漢市城管執法委舉行的新聞發布會透露,《辦法》規定,個人未將生活垃圾分類投放至相應收集容器的,經責令改正且拒不改正的,將處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違反規定的單位,最高將受到5萬元的處罰。
1月6日,青山區鋼都花園123社區居民定時定點分類投放垃圾 記者許巍巍 攝
《辦法》是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關于形成綠色發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精神,踐行綠色發展理念,適應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新形勢的需要。轉變生活垃圾管理方式,從源頭上減少生活垃圾產生,提高資源回收利用率。
近年來,我市多位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也紛紛提出議案和提案,建議制定專項法規推進我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根據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實施方案》和住建部印發的《關于加快推進部分重點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通知》要求,武漢市需盡快建立以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為核心的全過程生活垃圾治理體系,形成一套分類方法恰當、責任劃分清晰、操作便捷、具有剛性約束力的生活垃圾分類管理體系。
今年,還將在符合條件的小區推行“定時定點”投放。
鏈接:《武漢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解讀
哪些垃圾屬于生活垃圾分類范圍?
《辦法》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的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和分類處置及其監督管理等活動。
《辦法》中所稱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為日常生活提供服務的活動中產生的固體廢棄物。本市對餐廚垃圾管理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生活垃圾如何分類?
運用“大分流、細分類”的推進策略,擬將我市生活垃圾分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廚余垃圾、其他垃圾四大類。
可回收物,表示適宜回收利用的生活垃圾,包括紙類、塑料、金屬、玻璃、織物等;
有害垃圾,表示《國家危險廢物名錄》中的家庭源危險廢物,包括燈管、家用化學品和電池等;
廚余垃圾,表示易腐爛的、含有機質的生活垃圾,包括家庭廚余垃圾、餐廚垃圾和其他廚余垃圾等;
其他垃圾,表示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廚余垃圾外的生活垃圾。
貓狗等寵物糞便,可以排入城市污水系統,也可作為其他垃圾處理。
不按規定分類投放,如何處罰?
為保障《辦法》的貫徹落實,《辦法》第十八條對單位和個人不按規定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和分類處理生活垃圾等行為設定了法律責任條款,處罰主體均是城市管理執法部門,處罰措施與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相銜接,確保執法的公平合理。
(一)未保持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容器完好和正常使用的單位,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
(二)未將生活垃圾運至滿足收運條件、符合環境控制要求的地點貯存,或未交由符合規定的企業分類收運,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單位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三)未制定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制度和未建立分類臺賬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單位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四)未將生活垃圾分類投放至相應收集容器的,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對個人處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五)將已分類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運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分類收運企業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六)不遵守分類處置規定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對處置單位處3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市城管執法委法制處負責人表示,對于個人處罰的問題,不是說一次投放不對就處罰,前期會進行大量宣傳教育,讓市民了解。市民了解之后,投放時如果不遵守規定隨意投放,且拒不改正,這種情況下才會選擇法律手段,堅持教育和處罰結合的原則。目的不是處罰,而是通過法律手段提高市民的垃圾分類投放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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